Title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经营34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66号)

发布时间:2021-08-27文章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针对抽样检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标示为广州市恒大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Danisi达尼丝染发膏(黄色)等34批次化妆品为假冒化妆品(见附件)。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34批次假冒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1年8月26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66号通告附件.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主办
版权所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西塔6楼 邮编:510080 值班电话:020-37886766
备案号:粤ICP备17121623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2921号